资产与采购管理处职责
日期:2025-09-09 16:03:33 发布人:010233 浏览量:0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高校资产与采购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管理部门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资产与采购工作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无形资产,检查指导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软件、知识产权、著作权、校誉、校标等无形资产管理。
4.负责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联系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负责监管各资产使用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和维修。
6.负责学校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采购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资产出租招标工作。
8.负责学校采购、招租合同管理,协调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合同纠纷。
9.负责管理学校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诚信实施动态管理。
10.负责定期编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
11.负责资产与采购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做好本部门资产、统计、信息、宣传、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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