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小组部署二级单位、部门2021年度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
日期:2021-12-06 16:13:57  发布人:010233  浏览量:881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修订)>等制度的通知》(苏城建院质发〔2020〕2号)文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推进2021年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单位、部门2021年度固定资产集中诊断与改进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主要依据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

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修订)》;

5.《关于推进2021年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组人员组成

组长:周炜炜

组员:资产与采购管理处全体成员、部分行政及教学归口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三、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法

诊改小组根据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标实施办法》对二级部门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工作进行分工评价。具体由资产与采购管理处总体评价,行政归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教学归口部门固定资产指标体系条目,教学归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行政归口部门固定资产指标体系条目。

四、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要求,固定资产管理诊断与改进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12月6日-10日,各部门根据《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诊断与改进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分,同时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诊断与改进指标体系》自评分表电子版发送资产与采购管理处。部门在此时间段可书面提交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创新亮点或案例(格式见附件),由工作小组认定是否为资产管理工作特色创新项目且可推广

2.2021年12月13日-22日,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自评分对各部门固定资产的实物现状、设备档案和其他不需要上传信息平台的相关台账资料等内容进行诊断;工作小组在“诊改平台系统”采集信息,并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诊断与改进指标体系,结合前期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清查、现场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所形成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和材料梳理

3.2021年12月23日前,工作小组汇总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诊断得分,并将得分情况发给相关部门确认。对诊断得分有疑义的部门可向工作小组提请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021年12月24日,工作小组研究后确定申诉结果。

5.2021年12月27日-30日,工作小组如实、客观总结2021年度工作,将形成的诊断得分汇总表和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分析总结报告,按时提交给质量发展处。

五、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工作评价标准

固定资产工作适用最新修订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二级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办法(修订)》(苏城建院质发〔2020〕2号)、《关于推进2021年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办法标准,固定资产诊断结果为100-0分的标准分值。固定资产诊断与改进的综合分数=自评分分值30% +标准分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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