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无人机航空摄影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无人机航空摄影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13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无人机展示区、检修区、装配区、飞行区等各区规划设计、设备采购、系统展示及配套设备、技术培训等,建设完成后必须能满足理实一体化教学的要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营造楼二楼。本项目采购清单如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伴随服务:前期驻场时间不低于1个月;免费保修期≥1年。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2号楼5楼开标室)
1)对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2020年8月11日17: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若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可在招标文件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公司提出质疑。对于没有提出质疑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开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相关的质疑。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账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3.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4.参与本次招投标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联系方式:0519-69872277,13961196920
网址:http://www.jscjx.cn
http://www.jscjx.cn/html/ns/zbgg/570159643474563.html